海外信托

何謂信託

根據普通法,信託的委託人將其財產(包括房地產,無形和有形資產)轉交受託人,以便受託人按照信託契約,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的目的 ,管理其資產,並以特定方式分配給受益人。隨著不斷發展,信託已經成為財富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。

常見信託種類

家族信託

個人信託

慈善信託

資產保護信託

特殊目的信託

香港和內地信託的比較表

 

香港

內地

發展歷史

承襲英國信託法,有一百多年的歷史,且擁有與信託相匹配的完善法律體系

中國信託法,有24年歷史

信託功能

為了更好地執行財富隔離與傳承,絕大部分都是以明示私人信託為主,法定信託和慈善信託為輔,明示私人信託本質是設立人為私人利益根據明示聲明而設立,不僅可以有效防止資產被吞噬,也能為後代精心打理未來,完成家業傳承

解決在改革開放之初國家經濟建設急需的資金和技術支持,絕大部分都是以營業信託為主,民事信託和慈善信託為輔,營業信託本質是投資理財產品,民事信託本質是財產管理,但缺乏法規指引,缺乏健全法律框架保護的環境下,容易引起紛爭

法律管轄

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管轄

中國的法律管轄

投資主體

廣泛的投資者

高淨值個人或家族

投資範圍

投資全球各種資產,包括不動產、基礎設施、私募股權、人壽保險等

主要投資固定收益類產品和一些標準化的金融產品

稅務環境

享受優惠的稅務政策

通常徵收35%的稅收

有何分別

使用’普通法’, 明確保障信託資產的安全,嚴格分離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。而且法例要求,收取的資產必須分開保存和記賬

沒有’雙重擁有權’的機制,如果要實行財富隔離,設立人在國內往往需要花費更多成本以及建設更複雜的信託架構

隱私保護

所有個人資料,受到一條法例 – 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,嚴格保密,絕不對外公開

要求信託進行登記並將所有信託財產公示,隱私蕩然無存,不能完全有隱私保護的作用

信託服務

傳承儲蓄信託

家族信託

實體物業信託

留學教育信託

保險信託

慈善信託

移民信託

特殊兒童信託

安老信託

信託的特點

私隱保障

信託契約無須披露,受益人可享有高度私隱保障。

稅務策劃

信託是稅收策劃的常用工具,特别是在稅率較高的國家。

有效的資產傳承

對比傳統遺囑,信託的傳承程式更快捷可靠,減少了花費在行政和法律程式上的時間,也避免繼承糾紛。

獨立性

信託資產可抵受婚變或破產的影響。

專業資產管理

設立信託時,可以安排來管理及受益分融,並可委託專家來管理信託投資,以提高回報。資產的集中管理也提高了報告和決策過程的品質。

靈活的分配安排

資產分配的方法和時間可以根據不同的目標進行調整。

哪種情況較為適合成立信託?

保障家人利益

• 配偶子女揮霍無度
• 家人理財不善
• 希望家族財富由專業人士管理
• 希望資產靈活分配
• 子女年幼或長期需要照顧

遺產糾紛

擔心資產最終或不能按照個人意願分配

婚姻風險

• 減低婚姻失敗時,配偶分家產的風險
• 或日後子女婚姻失敗,分掉家產

移民稅務安排

• 遺產稅
• 資產增值稅
• 個人入息稅

風險管理

擔心生意失敗或公司倒閉,個人資產或會受牽連而最終⼀無所有

其他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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